自1月16日起对已满19周岁(1991年4月1日之前出生的人)以上未满65周岁者为对象开始实施预防接种。
※根据国家分配的流感疫苗数量,可能会导致一部分的医疗机关无法在下述规定的日期开始实施接种,请在接种前与院方确认。
| 接种对象 | 接种日期 |
|---|---|
| 医疗工作者 | 10月19日至12月上旬 |
| 孕妇 | 11月至3月末 |
| 患有基础疾病的患者(最优先)※ | 11月至1月上旬 |
| 患有基础疾病的患者 (其他)※ | 12月至1月末 |
| 儿童(满1周岁至学龄前儿童(2003年4月2日之后出生的儿童)) | 12月4日至2月末 |
| 年龄相当于小学一年级至小学三年级的儿童(2000年4月2日至2003年4月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 | 12月4日至2月末 |
| 未满1周岁儿童的家长以及最优先接种对象者中由于健康上的理由而无法接受疫苗接种者的家长等 | 12月18日至2月末 |
| 年龄相当于小学四年级至小学六年级的儿童(1997年4月2日至2000年4月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 | 12月18日至2月末 |
| 年龄相当于初中生者(1994年4月2日至1997年4月1日期间出生的人) | 12月18日至3月中旬 |
| 年龄相当于高中生者(1991年4月2日至1994年4月1日期间出生的人) | 12月18日至3月中旬 |
| 高龄者(满65周岁以上的人) | 1月16日至3月下旬 |
| 优先接种对象以外者(满19周岁以上(1991年4月1日之前出生的人)未满65周岁的人) | 1月16日至3月下旬 |
※今后根据疫情的变化将会对疫苗接种日期进行调整。关于疫苗接种的最近动向请登录县的官方网站查询最新详情。
※各类接种人群在规定的接种日期过后也可接种疫苗。
※「患有基础疾病的患者」请向主治医确认是否符合最优先接种的条件。
※由于未满1周岁儿童的疫苗接种效果不大,因此请家长接种疫苗。
流感疫苗的接种为预约制。
请在县的官方网站或就诊医院处确认接种疫苗的医疗机构。
| 初次 | 3.600日元 |
| 第二次(与一次接种疫苗是同一医疗机构) | 2.550日元(共计6.150日元) |
| 第二次(不同于第一次疫苗接种医疗机构) | 3.600日元(共计7.200日元) |
※针对年龄相当于初中生、高中生者(满13周岁至满18周岁)的预防接种次数由原定的2次变更为1次。
流感疫苗仅对抑制病情的重症化起到有效的作用,则无法抑制流感传播。
请继续贯彻实施勤洗手以及漱口、文明咳嗽。
![]() 请勤洗手、漱口!! |
![]() 如出现发烧、咳嗽、 打喷嚏等症状者请佩带口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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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至周五(年末年初(12月29日至1月3日)、节假日除外)/ 8:30-17:15